2021年9月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43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每平米重量超过150克的聚氨酯非织造布产品(税号为5603.14)和每平米重量超过150克的人造革(税号为3921.13)启动反规避自主立案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是否通过马来西亚、约旦转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案件证据材料及评述意见。
调查机关(土耳其贸易部)联系方式:
2008年2月13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非织造布产品(税号:5603.14)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9年4月18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对中国非织造布产品征收1.9美元/千克反倾销税。2015年4月12日,土耳其第一次延长对华涉案产品反倾销税的有效期,继续征收1.9美元/千克反倾销税(参见第2015/9号公告)。2018年10月16日,土耳其扩大该案涉案产品范围,对原产于中国的人造革(税号:3921.13)加征1.9美元/千克反倾销税。2021年5月28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18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非织造布和人造革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涉案产品1.9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1/09/20210904-20.htm
资讯权限图标说明:
1、红锁图标: 为A、B、C等级会员、资讯会员专享;
2、绿锁图标: 为注册并登陆会员专享;
3、圆点图标: 为完全开放资讯;
本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锦桥纺织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锦桥纺织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获得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锦桥纺织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侵权责任的权利。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锦桥纺织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及投稿事宜,请联系:0532-66886655 E-mail:gao@sinotex.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