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电视环境试验之低气压试验【低气压试验箱】方法如下:
要求:样品应在室温气压55kPa条件下通电5min,应无飞弧、放电等现象出现,恢复2h后,应符合SJ/T11326标准中5.2、5.4的规定。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21中第4章的要求。
试验方法:
1、低气压试验箱内温度处于正常试验大气条件的温度范围内;
2、将无包装的样品按正常工作位置(电源开关置于接通位置,但电源插头不接入电网)放入低气压试验箱。然后将箱内气压降至55kPa(气压变化速度不应超过10kPa/min);
3、样品接通电源,保持5min,样品应无飞弧、放电等现象出现;
4、将气压恢复到正常值(气候变化速率不应超过10kPa/min);
5、恢复2h;
6、按SJ/T11326标准中5.2、5.3和5.4的规定进行检测。
注:摘自标准SJ/T11326-2006,适用于在海拔2000m以上的高原地区使用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