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8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发布2023年第508号决议,决定将继续暂停对原产于的中国和印度的包括细度在67分特以下的合成纤维单丝在内的非供零售用聚酯纤维纱线(缝纫线除外)征收最终反倾销税,暂停征税期延长最多1年,到期时如未重新实施,该措施将终止。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5402.33.10、5402.33.20、5402.33.90。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1年3月5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1年第18号公告称,应巴西人造及合成纤维产品协会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包括细度在67分特以下的合成纤维单丝在内的非供零售用聚酯纤维纱线(缝纫线除外),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9月30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1年第64号公告称,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存在倾销且倾销对巴西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但暂不采取临时措施。2022年8月22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2年第385号决议,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和印度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57.85-585.70美元/吨、印度105.67-558.57美元/吨。鉴于巴西公众利益考虑,措施暂停一年实施。

原文:https://www.in.gov.br/web/dou/-/resolucao-gecex-n-508-de-16-de-agosto-de-2023-50389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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