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36号(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通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以下简称市场化排除)的进口通关手续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日期

自2020年3月2日起,海关接受市场化排除报关单进口申报。

二、报关单填报规范

已获得市场化排除编号的收货人,申报排除商品时应当在报关单“随附单证及编号”项下的“单证代码”栏选择反制措施排除代码“0”,并在“单证编号”栏输入18位排除编号,相关商品将不再加征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

收货人申报时未填写排除编号的,相关报关单商品如涉及加征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将实施加征关税。

三、自动排除事项

符合减免税政策的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收货人申报时应当在报关单备案号栏中填报海关出具的《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编号,将自动排除加征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

低值货物类快件(C类快件)中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将自动排除加征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

已实施且在有效期内的其他排除措施仍按照现行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将自动排除加征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无需填报排除编号。

四、关于担保等相关事宜

收货人自2020年3月2日起申报进口涉及加征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商品,如未取得排除编号,可以就此向海关申请凭税款担保先予放行货物。其他放行后向海关申请适用市场化排除措施的,海关不予受理,所征税款不予调整。

2020年3月2日(含)后申报进口且符合减免税政策的原产于美国的商品,如此前出具的《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简称《征免税证明》)已包含加征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的,减免税申请人可以向主管海关申请变更《征免税证明》。

通关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海关服务热线12360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2月24日

资讯权限图标说明:
  1、红锁图标: 为A、B等级会员、资讯会员专享;
  2、绿锁图标: 为注册并登陆会员专享;
  3、圆点图标: 为完全开放资讯;

本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锦桥纺织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锦桥纺织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获得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锦桥纺织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侵权责任的权利。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锦桥纺织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及投稿事宜,请联系:0532-66886655 E-mail:gao@sinotex.cn

相关文章

手机扫下列任意二维码,轻松便捷获得纺织商务和资讯信息!
热门专题 更多>
最新资讯 更多>
推荐商家 更多>
 

微信公众号

安卓客户端

 
0532-66886655
0532-6688665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150058号  |  青岛网监备案号:37021202000115  |  鲁ICP备15026196号  |  营业执照公示

Copyright © Since 1999 Sinotex.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锦桥纺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