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降关税,10年内关税总水平由加入时的15.3%降至9.8%;

  (2)消除非关税壁垒;

  (3)明显减少关税配额;

  (4)削减补贴,特别是农业补贴;

  (5)接受特殊的“保障措施”条款(同意WTO成员国可启动歧视性的专门针对中国的保障措施,因中国不是以“市场经济国家”的地位加入WTO的);

  (6)开放金融服务业(根据一定时间表)和其他服务业;

  (7)开放通讯服务业。

  应该说,中国较好地履行了自己的WTO承诺,在不少方面甚至超出承诺。

  以关税减让为例。“2002年1月1日开始全面下调关税,分10年逐步实施。其中,对绝大部分进口产品的降税承诺在2005年1月1日已执行到位;到2010年1月1日,所有产品的降税承诺已履行完毕。”[2]关税总水平2010年为9.8%,实现对世贸组织所有成员的承诺,达到并超过世贸组织对发展中成员的要求。2015年中国的贸易加权平均关税已降至4.4%。

  以服务业开放为例。WTO要求中国开放的领域是100个,中国已开放120个部门,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并接近于发达成员的开放水平。但中国金融服务业的开放滞后于自己的WTO承诺。

  判断一个国家是否履行了WTO承诺,一个重要标志是看这个国家是否尊重争端解决机制,执行WTO裁判机构的裁决。对外经贸大学崔凡教授指出:“2001年中国入世以来一共被告40次(现为41次),同一时期美国正好一共被告80次,整整两倍。中国败诉的一概执行,美国败诉的经常拖着不执行。中国刚刚打赢一场美国执行问题的争端。美国人自己败诉不认账,杯葛世贸组织大法官任命,搞得大法官7个只剩4个,世贸组织判我们输了的官司我们一概认账。”中国忍痛接受WTO对中国稀土出口限制的裁决充分说明中国对WTO的尊重。

  其实直到2016年美国政府对中国执行承诺的评价也不全是消极的。如在2016年的《中国WTO承诺履行年度国会报告》中,USTR写道:“统计数字显示,自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和它的许多贸易伙伴间的贸易和投资都出现急剧增长。事实上,2015年美国对中国的出口比2001年增长505%,达到1160亿美元;同期服务出口增长802%,达到480亿美元。”在做上述积极评价后,关于中国执行WTO承诺,报告的提法是“总体情况依然是复杂的”(“complex“)。但在2017年报告中,USTR却又说悔不该让中国加入WTO。因美国突然发现“给中国开出的加入WTO的条件,并不能有效保证中国会拥抱开放的和市场导向的贸易体系。”这是什么意思?原来美国也不认为中国没有履行WTO承诺,而是中国当初的承诺不够多不够重,或WTO本身就有问题。美国的态度确实是比较无赖。如果输了球,就抛弃现有游戏规则而另搞一套,难道必须你赢才行吗?

  美国贸易代表特来希泽公开宣称:“WTO承诺并非宗教义务,不会(也不应当被解释为)侵犯国家主权,更不会受制于某个WTO警察机关的威压。”好啊,现在已不是中国是否遵守了它的WTO承诺,而是美国要对它自己的WTO承诺弃之如敝屣。

  事实上,自2017年以来美国已不再关注中国是否履行了WTO承诺。在美国2018年3月22日公布的长达200多页的《中国贸易实践的301条款调查报告》中,WTO一词只出现过25次,而且有11次是出现在注释中。美国明白在中国是否信守WTO规则方面难以做更多文章,认为WTO规则不足以限制中国在有损美国利益的情况下实现自身目标。但美国并不打算等待修改WTO规则来制约中国,而是迫不及待引用国内法处理中美贸易冲突。美国现在最关心的问题是中国技术发展,特别是担心中国制造2025所反映的赶超美国的蓝图的实现。就是在这一背景下,特朗普政府抛开WTO,在2017年8月启动301条款调查。

  301条款规定美国政府可以为之采取行动的外国政府的三类行动、政策和实践,一是违反贸易协定;二是不公正(即同美国的国际法赋予的权利不一致)和对美国商务造成负担或限制的行动、政策或实践;三是不合理或歧视性并对美国商务造成负担或限制的行动、政策或实践。USTR声称,301调查报告主要是针对中国的第三类行动、政策和实践问题。换句话说,美国301调查报告并不调查中国是否履行WTO承诺,而调查中国的贸易行动、政策和实践是否“合理”、是否是“歧视性的”,是否对美国商务造成“负担”或“限制”。至于什么是不合理和歧视性、对美国商务造成负担或限制,则完全要由USTR判断了。一旦USTR判定贸易对象国的行为、政策和实践对美国商务造成“负担”或“限制”,美国总统就有权采取提高关税等报复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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