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疆近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禁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项目进入,加大污染防治和防沙治沙力度,全区环境资源案件处理数量出现持续上升趋势。
记者从新疆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从去年6月至今,全区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案件11530件。其中,刑事案件335件,超过了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同类案件数总和;民事案件11186件,呈持续上升趋势。
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陈苹分析,案件处理数量的上升离不开全区司法部门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不断对完善案件审理机制,强化案件监督指导,加强环境司法保障等方面的综合施策。
近年来,各项措施有力推进了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五家渠等重点区域实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保障了政府部门对博斯腾湖、乌鲁木齐河等流域水污染防治;依法惩处了严重破坏天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阿尔泰山地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妥善审理了因额尔齐斯河、伊犁河、塔里木河等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等可能引发的行政案件,保障了全疆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的顺利实施……
“此外,群众和企业在环境安全、绿色发展等方面意识加强,懂得利用相关法维护自身权益也是案件处理数量上升的原因之一。”陈苹说,未来他们将在加强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工作,完善环境资源多元化保护体系的同时,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对环境安全的重大关切,引导公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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