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兵团办公厅印发《兵团2023-2025年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加大对高品质棉花的支持力度,有序推动次宜棉区退出棉花生产,推进棉花种植向生产保护区集中,全面推行籽棉兵地互交互认,加快实现兵地棉花市场融合,到2025年底,全疆高品质棉花比重达到35%,实现全疆统一棉花市场。

为加强棉花质量管理,《实施方案》提出,在现有棉花质量追溯体系基础上,将进一步健全皮棉至籽棉质量追溯奖补体系,加强棉花生产加工过程质量监测,鼓励加工企业通过分品种收购、分垛堆放、分级加工等方式提升棉花加工质量;利用“优质优补”政策引导优质棉花生产,中央补贴资金全额下达后,其中5%左右的资金用于棉花质量补贴,增强棉花种植户质量意识。

在优化棉花生产布局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引导次宜棉区退减棉花种植,到2023年底,21个非优势植棉团场中,16个团场全部退出棉花种植,5个团场植棉面积不超过该团2020年棉花种植面积。

为推动兵地棉花市场融合,《实施方案》明确,2023年基本统一兵地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制度,南疆地区放开兵地棉花市场;到2024年,全面放开兵地棉花市场,推行兵地籽棉在收购加工环节上互交互认,实现兵地棉花市场融合;到2025年,基本实现补贴标准衔接。兵地市场统一前,兵团范围内棉花实际种植者将籽棉交售至经兵团公示的棉花加工企业,均可纳入兵团补贴范围。兵地市场统一后,兵团范围内棉花实际种植者将籽棉交售至经兵团或自治区公示的加工企业,均可纳入补贴范围。

据介绍,《实施方案》明确以下九种情况不予纳入补贴范围:在没有经过棉花种植面积申报、审核、公示的土地上种植的棉花;在国家和兵团明确退耕土地上种植的棉花;在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在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种植的棉花;2024年以后采用果棉间作模式种植的棉花;未按要求录入信息平台或次年1月31日后交售的棉花;没有籽棉交售票据的棉花;疆内“转圈棉”或疆外违规流入的棉花;恶意掺杂使假的棉花;棉花种植者实际交售籽棉量超过预测产量4%的,超过部分不予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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