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7日下午越南财政部部长顷签发第155/QD-BTC号决定,颁布对防疫工作所用相关物品享免进口税的清单。
上述列表包括5项产品,具体如下:
1.具有权责的卫生单位合发销售证明编号的医疗口罩,税则号列6307.90.40、6307.90.90;
2.具有卫生部环境管理局签发登记销售编号的杀菌洗手剂,税则号列3808.94.90;
3.用来生产医疗口罩的原料包括:生产医疗口罩的不织布及抗菌滤网,税则号列56.03;生产医疗口罩用的松紧带,税则号列5604.10.00、5606.00.00、6002.40.00、6002.90.00;生产医疗口罩用的鼻夹板,税则号列3916.10.20、3916.20.20、3916.90.42、3926.90.92、3926.90.99、7217.90.90、7326.90.99、7604.10.10、7604.29.10、7616.99.90。
4.具有卫生部医疗环境管理局签发的销售登记编号的消毒剂,税则号列3808.94.20、3808.94.90。
5.其他物资及设备:包括防疫服装(包括:具有有权责的卫生单位核发之销售编号的上衣、裤子、眼镜、医疗口罩、保护帽子、手套及鞋子),税则号列6210.10.90。
第155/QD-BTC号决定自2020年2月7日生效,并将于权责机关书面文件公布疫情结束时失效。
资讯权限图标说明:
1、红锁图标: 为A、B、C等级会员、资讯会员专享;
2、绿锁图标: 为注册并登陆会员专享;
3、圆点图标: 为完全开放资讯;
本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锦桥纺织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锦桥纺织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获得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锦桥纺织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侵权责任的权利。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锦桥纺织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及投稿事宜,请联系:0532-66886655 E-mail:gao@sinotex.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