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
为稳定棉花生产、经营者和用棉企业市场预期,保护棉农利益,保证市场供应,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八部门联合发布的《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从预案分析看,有两个问题值得关注: 一是首次明确了国家收储制度。即从2011年度开始对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陕西、甘肃、新疆等13个主产棉区实行棉花临时收储制度。本次收储预案执行时间,从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止。
二是制定了下一年度棉花指导价。预案中明确,2011年度标准级皮棉到库价格为每吨19800元。其它等级皮棉的收储价格按照3%的品级差率、1%的长度差率计算。
从目前国内新棉收购价已达每吨27000-30000元左右,现货市场棉价均在3万元以上,新棉销售仅占35.3%的情况下,八部门公布此预案,分析有三层意义。
一是明确国家收储制度,充分体现了国家保护棉农最基本利益的决心。按照每吨19800元折算,籽棉收购价约为4.7元/斤左右,虽比今年每斤6元水平低,但明显高于往年水平,基本保证了棉农最基本的利益。
二是通过收储制度,国家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做好正常储备,增强市场调控能力。
三是在告别了低棉价时代的同时,也不赞同今年棉价的疯狂。从19800元/吨的收储价格水平看,虽大大低于本年度3万元的水平,但远远高于往年任何一个棉花年度的价格。反映出低棉价时代过去,但也不支持棉价过高。预计这一指导价格对未来棉花市场走势和纺织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一定指导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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