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五大财税举措为小微企业减负解围
日前,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明确了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的五项财税举措,财政部将积极行动认真贯彻文件精神,着力抓好政策落实,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多项减税措施齐发力。在此次国务院发布的诸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举措中,减税被放在首位。 二是更多专项资金引导企业发展。针对当前小微企业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国务院意见提出,在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中小企业专项资金128.7亿元基础上,2012年专项资金总规模扩大至141.7亿元,以后逐年增加。 三是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扶持初创企业。国务院意见提出,今年将依法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50亿元,分5年到位,2012年安排30亿元。 四是政府采购向小微企业倾斜。财政部将配合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五是取消不合理收费为企业“减负”。破解企业税费偏重等难题,关键还要治理各种涉企乱收费。 此外,财政部表示,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着力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融资困难,鼓励创业和就业,帮助小型微型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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