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明确个人可申办网站
本报讯(记者张奕)今年3月底之前,无论个人或者组织要申办网站,都要经过严格的信息核验,并且网站负责人需现场拍摄统一照片作为核验材料留存。此外,工信部还明确,个人可以办网站。 昨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披露。其中规定,“基础电信企业和各接入服务商在向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申请备案之前,要对主办者身份信息当面核验、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要对网站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和接入信息等进行审查”。 根据该文件,网站负责人本人需携带核验所需证件原件、材料到接入服务单位备案现场办理核验手续。同时,网站负责人需现场拍摄彩色正面免冠照作为核验资料。 此外,这一试行方案对网站主办者进行了明确的说明:“网站主办者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包括单位和个人两类”。如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核验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如网站主办者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 在此前的扫黄风暴中,CNNIC一度停止了个人域名的申请,一时引发人心惶惶。不过工信部这一文件显然为个人拥有网站以及域名正名。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CNNIC也正在着手研究有关个人注册.CN域名的方案。 业内专家王煜全告诉记者,个人可申办非经营性网站这一规则早已存在,但是个人是否可持有域名则一直没有官方正式文件确定。不过工信部此次公布的通知,显然已经默许了个人持有域名的存在。 目前,该文件已向各地通信管理局、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互联网协会和三大运营商印发。 昨天,部分IDC企业(互联网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表示,新规能够起到规范网站的作用,但同时也会给中小IDC企业带来人力、物力方面的成本压力,部分企业可能被迫出局。 ■各方反应 接入服务商:时间紧迫准备仓促 根据要求,接入服务单位在本单位备案现场采集并留存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各接入单位应在今年2月底前设立现场核验网站备案信息部门,专门负责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 上述接入服务单位包括基础电信企业省分公司(含市、县级分公司)、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IDC、ISP)、公益性互联单位等,而众多IDC企业成为主要接入单位之一。目前距离2月底仅有不到3天的工作日,有IDC企业主告诉记者,他们一天前才接到相关通知,时间相当紧迫,准备仓促。 网站负责人:担心个人信息泄露 网站负责人要将自己的照片信息交由接入服务单位采集,同时要提交的核验资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而接入服务单位之一就是IDC企业。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些企业本身并非政府部门,让非政府部门来执行政府部门职责,也存在一些问题。此外,是否会有IDC企业主向网站申办者收取不合理的“拍照费”,如何能够保证网站负责人信息安全,不遭到泄露和利用等,也引起不少网站负责人的担心。 此外,核验身份必须亲自到场拍照,提交证件,这一规定引起争议。不少网站负责人和接入单位并非同处一地,例如有网站负责人在青海开设网站,但实际上其IDC机房在广东。如要“验明正身”,需要千里迢迢从青海赶赴广东,其中产生的费用不言自明。如果是非中国公民申请个人网站,则面临的上述困难又要加倍。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希望能够通过技术手段,可以异地核验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