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下半年全球反倾销立案数增长17%
2008年5月7日,世贸组织发布全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情况报告。根据该报告,2008年7~12月,15个世贸组织成员启动120起反倾销新调查,而2007年同期为14个成员启动103起调查,同比增长17%。共有11个世贸组织成员对81起反倾销案采取了最终措施,而2007年同期,共有14个成员对56起反倾销案采取最终措施。2008年,全球反倾销新立案数为208起,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案件数为138起。 在世贸组织成员启动的120起反倾销调查中,印度启动的调查数位居首位,为42起;其次是巴西,为16起;位居第三位的是中国,为11起。此外,土耳其(10起)、阿根廷(9起)、欧盟(9起)、印尼(6起)、乌克兰(4起)、巴基斯坦(3起)、美国(3起)、澳大利亚(2起)、哥伦比亚(2起)、加拿大(1起)、韩国(1起)和墨西哥(1起)。与2007年同期相比,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印度和土耳其启动的反倾销调查数有所增加,韩国和美国有所下降,而加拿大、欧盟和墨西哥持平。 在世贸组织成员启动的120起反倾销调查中,涉及贱金属的反倾销案件位居首位,为43起;其次是化工产品,为22起,位居第三的是纺织品,为19起;位居第四位的是塑料和橡胶制品,为14起。在对贱金属制品启动的43起反倾销调查中,印度启动的调查数位居首位,为24起,其次是欧盟,为8起,位居第三的是印尼,为3起。此外,澳大利亚和哥伦比亚启动2起,阿根廷、加拿大、中国和墨西哥启动1起。 在采取最终措施的81起反倾销案中,美国采取的最终反倾销措施位居首位,为21起,同比增加2起;其次是印度,为13起;位居第三的是土耳其,为11起。此外,巴西8起,欧盟6起,阿根廷3起,埃及1起。2007年下半年,韩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均未采取新的最终反倾销措施,而2008年下半年,上述国家采取的最终反倾销措施依次是10起、4起、3起、2起。此外,中国、哥伦比亚、以色列和泰国2007年下半年和2008年下半年均未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 其中,发达成员启动了15起反倾销调查,而2007年同期为35起;并对36起反倾销案采取了最终反倾销措施,而2007同期为11起。 在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的81起案件中,涉及化工产品的案件数位居首位,为26起;其次是贱金属,为13起;位居第三位的是塑料和橡胶制品,为11起。此外,纺织品为10起,机械电子设备为5起。在对化工产品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的26起案件中,印度位居首位,为13起;其次是日本和美国,均为4起;位居第三位的是韩国,为3起。此外,欧盟2起。 2008年下半年,中国仍是全球反倾销调查的最大受害者,共遭遇34起反倾销调查,比2007年的40起减少15%;其次是欧盟,共遭遇14起反倾销调查;位居第三的是中国台湾、泰国和美国,均为6起。接下来依次是印尼(5起)、韩国(5起)、马来西亚(5起)、印度(4起)、沙特(4起)、伊朗(3起)和土耳其(3起)。此外,澳大利亚、白俄罗斯、中国香港、日本、俄罗斯、南非和乌克兰均遭遇2起反倾销调查,阿根廷、亚美尼亚、巴西、智利、厄瓜多尔、以色列、哈萨克斯坦、科威特、秘鲁、菲律宾和斯里兰卡均遭遇1起反倾销调查。 在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的81起案件中,中国产品位居首位,为37起,比2007年同期的26起增长42%;其次是欧盟和印尼,均为5起;位居第三的是韩国,为4起。此外,印度和美国均为3起;加拿大、韩国、南非、中国台湾、泰国和越南均为2起,孟加拉国、白俄罗斯、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巴西、墨西哥、土耳其、阿联酋和乌拉圭均为1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