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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就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答记者问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即今年的国发36号文件。近日,记者就贯彻落实文件,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对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进行了专访。  
  (一)记者:国务院为什么要出台36号文件?这个文件与过去的政策措施相比,有哪些新的内容?

  答:去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实体经济带来较大冲击,对外向度较高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影响尤其严重。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实施了“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一揽子计划,国内经济企稳回升已经明确,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也出现了积极变化。但当前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还不稳固,中小企业发展形势依然严峻。为此,国务院对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进行了部署,印发了这个文件。这些政策是“一揽子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针对中小企业的综合性措施。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小企业的关心和重视,文件的出台有利于提振中小企业战胜困难的信心,帮助中小企业尽快走出困境。文件将解决中小企业现实困难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推进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在2003年施行《中小企业促进法》、2005年出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即非公经济36条)的基础上,36号文件提出了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律体系;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加强中小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共29条政策意见。这些政策,都是针对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制定的,其中:如对困难中小企业的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0年底;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金融机构采取的一些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对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2010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在中央预算内技术改造专项投资中和地方政府安排的专项资金中,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等,是首次提出或着重强调的政策点。
  (二)记者:目前,贷款仍然是多数中小企业融资的首要选择。但实际上,尤其是小企业要拿到银行贷款非常困难。请问,国家通过哪些政策措施,促使银行更多地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答:为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银行和银监会做了大量工作,36号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体制上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快以中小企业为放贷主体的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股份制金融机构,完善多层次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在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贷款上,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通过动产、应收账款、股权等方式,缓解中小企业抵质押品不足问题;对商业银行实行差别化的监管政策。在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方面,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政策。
  (三)记者:融资渠道少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方面,国家还有哪些考虑?
  答:近年来,有关方面着力解决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不畅问题,综合采取多项措施,努力探索中小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一是积极发展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在扩大中小企业板规模的基础上,加快推出了创业板。二是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试点,为中小企业构建多元化的直接融资渠道。三是规范和促进产权交易市场发展。选择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开展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引导其为中小企业产权、物权、股权、债权等交易提供服务。四是积极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北京、深圳、大连等省市已成功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总额18.2亿元。五是建立完善创业投资机制。通过税收优惠、财政支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措施,鼓励引导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投资力度。

  (四)记者:请您介绍一下36号文件扶持中小企业的财税政策?
  答:财政政策方面,中央财政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等。截止到2008年底,中央财政已累计下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208.5亿元。在2008年39亿元的基础上,2009年增加到96亿元,今后还要逐渐增加。为减轻企业负担,国务院有关部门于2008年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和停止征收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费等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190亿元。在税收政策方面,去年初实施的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企业法定税率由33%降为25%,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低档税率征收,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从今年起,国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6%和4%统一下调至3%;从去年8月起,7次提高出口退税率。
  在此基础上,36号文件又提出,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2010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中小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提出减免税申请;不能按期纳税的中小企业,还可以依法申请延期缴纳。文件还要求,地方财政也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五)记者:结构不合理,产能过剩是造成当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重要因素。中小企业要加快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这方面,36号文件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为促进中小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36号文件提出了六条措施:一是支持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研制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加强产学研联合和资源整合,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创建自主品牌。二是中央预算内技术改造专项投资中,要安排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今年安排了30亿元。三是促进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设备的推广和普及,依法淘汰中小企业中的落后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四是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作关系。五是改善产业集聚条件,支持培育一批重点示范产业集群,提升专业化协作水平。六是支持中小企业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软件开发、网络动漫、广告创意等新兴领域发展。
  为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36号文件中重申和新出台了不少扶持政策。税收政策方面,中小企业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原因可按规定加速折旧;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中小企业投资建设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其进口自用设备以及相关技术、配套件和备件,可按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财政支出方面,国家安排了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和节能减排水平;支持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公共技术研发服务机构等开展对中小企业的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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