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等5大类加工贸易业务延期审批权下放
从商务部网站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精神,商务部决定,自2014年6月23日起,将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加工贸易第二次及以上延期审批权下放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更多纺织专业资讯,关注锦桥纺织网微信公众号。微信搜: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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