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呼吁出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配套细则
近日,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指导各地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督促企业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约束和惩戒企业环境失信行为。业内专家对此举表示欢迎,但是同时担心《办法》如果没有配套细则,在执行过程中,行业优秀企业会被亮“红牌”,成为打击对象。对此,专家呼吁希望出台根据行业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关合理细则,以免误伤优秀企业,造成污染严重的小企业野蛮生长,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业内专家表示,业内对《办法》中的以下三点持有异议。 《办法》中定义的重污染行业内的企业,重污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纺织等16类行业。业内专家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这一条中把纺织行业纳入重污染行业是值得商榷的,因为纺织是一个涵盖面很广的行业。从生产环节看,根据所用原材料、生产工艺和产品最终用途等因素区分,纺织业主要包括棉纺织、毛纺织、麻纺织、丝绸、化纤、印染、针织、色织、服装、家用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纺织机械器材等产业门类。这其中,除印染外绝大部分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另外,《办法》总则中应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第一条是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业内专家对此有不同看法:“这等于没有把非重点监控企业纳入范围,而在很多行业非重点监控企业基本都是小企业,这些小企业才是主要污染源。重点监控企业基本都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实时数据检测,与现场监察联动,偷排违规排放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应该细分行业,把污染更严重的非重点监控的小污染企业纳入信用评价范围。” 而让业内反应强烈的是《办法》中规定的第十五条中的第二小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这一条没有详细规定“建设项目”包括哪些项目。如果是新建工厂,未做环评或者环评没有能通过审批,就擅自开工建设生产,这肯定不符合规定。企业通过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转型升级,是否需要环评审批?由于许多地方环评程序较为复杂,有些地方干脆停办印染企业的技改项目环评。如果技改项目纳入范围,将造成企业陷入“不技改等死,技改找死”的悖论。 业内专家进一步举例说,例如环太湖地区,关停并转了一部分落后的印染企业后,一些被保留的优秀印染企业遇到了突出的困难:申报技术改造,环评不给评,审批文件不批,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这些企业技改项目无法实施,或者非法实施。相关企业去跟有关部门解释,进行技改是为了保护环境,例如把污染相对大的大浴比染缸换成小浴比染缸,这是为了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设备实现节能减排,应该受到鼓励,但是地方环保部门就是不给环评。如果企业为了节能减排实行技改,就成了非法开工。按照《办法》,这类企业都在一票否决的范围内,这造成的后果是实行技改,更换节能减排的设备是非法的,会被亮红牌。这必然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而且显然与国家鼓励的行业转型升级背道而驰。因此,业内专家建议,《办法》应该出台配套文件,详细规定哪些项目必须给予环评,自动化、智能化程度高的,能耗水耗低的节能减排项目应该优先环评,这才不会造成企业违法转型或者在低水平上等死。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更多纺织专业资讯,关注锦桥纺织网微信公众号。微信搜: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