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输美、输欧纺织品不再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近期,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接到大量企业咨询2009年输美、输欧部分纺织品是否还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据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从商务部外贸司了解,2008年12月31日中美、中欧纺织品备忘录到期,商务部自2009年1月1日起将不再实行输美21个类别纺织品出口数量许可证管理和输欧双边监控8个类别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管理,但是输欧双边监控8个类别纺织品仍然需要向商务部授权的签证机构申领产地证。企业可以登商务部许可事务局网站(www.licence.org.cn)了解相关信息。 附:关于在2009年继续申领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的通知 各有关输欧纺织品出口经营者: 根据进口方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输欧部分类别纺织品仍然需要申领产地证。请相关类别纺织品出口经营者继续向商务部授权的签证机构申领《输欧纺织品产地证》。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2008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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