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找信息

热门关键字:

锦桥纺织网—资讯频道> 政策法规>正文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2009年我国关税调整情况答记者问

                     

施降税。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相比(新加坡同时是东盟成员国),我国有708个税目对新加坡加速降税,其余税目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降税幅度保持一致。降税后,实施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税率的税目有2739个,平均优惠幅度约75%。

 

  此外,2009年我国将继续对老挝等东南亚4国、苏丹等非洲31国、也门等6国,共41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实行特惠税率,其中绝大多数商品实施零税率,并且税目范围涵盖了我国自上述国家进口的绝大多数商品。

  问:2009年进出口税则在商品列目上将有何调整?

  答:为进一步落实有关税收和产业政策,适应科学技术进步和加强进出口管理的需要,在符合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列目原则的前提下,对2009年进出口税则中的税目进行了适当增减,其中增列的税目包括木糖醇、起酥油和鞋类等出口量逐年增大、需加强进出口管理的产品,竹制品等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产品,胞嘧啶等有利于发展公共卫生事业,保护人类健康的抗艾滋病病毒药品以及焊锡、单晶硅棒等高新技术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税目。另外,也删除了个别产品的税目。经过调整,我国2009年进出口税则税目总数由2008年的7758个增至7868个。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