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招投标电子密钥申请表、责任书及必要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进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本证书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送至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当地代表处,由中国国家电子商务中心当地代表处核实企业身份,并保留企业提交资料的复印件,在2个工作日内为企业更新电子密钥的CA证书。
如需投标但未办理电子投标密钥的企业,请按照本公告附件4《电子投标技术操作指南》规定的程序,向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当地代表处申领并安装电子密钥。企业须在11月4日下午5点前通过“电子招标企业信息服务系统”录入企业电子信息并通过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的审核,从该系统上获得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发放的“电子投标软件V3.0”程序使用许可号,逾期不予办理。
四、投标价格
各类别2008年度输美纺织品第二次协议招标价格即为本次协议招标投标价格(附件1)。
五、投标方式
本次协议招标采用电子投标方式进行。附件2中具备投标资格企业应在11月5日上午9:00至11月6日下午5:00之间通过“电子投标系统”将电子标书发送至招标办公室,并在11月7日前将本企业相关类别全额投标保证金(由企业根据本企业投标类别、投标数量及投标价格计算加总得出投标保证金)以同城信汇、异地电汇方式一次性交纳到(到账)指定银行账户。
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信息如下:收款人: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万达广场支行,账号:7112410182600024798。相关财务问题可登陆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网站“招标专栏”(www.ccct.org.cn)或电话咨询(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财务部电话:010-67739343)。中信银行支付系统行号(电汇):302100011243,同城交换号(信汇):953。
相关技术问题可参见《2008年输美纺织品第二次协议招标公告》。
六、中标和弃标
具备投标资格的企业,按照本公告规定,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交纳投标保证金两项要件,并经招标办公室审核电子标书与所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一致的,即为中标。
下列情况将被视为废标或自动放弃本次协议招标:
(一)无相关类别投标资格的企业所投的标书;
(二)高于最高投标量或低于最低投标量的标书;
(三)低于投标价格的标书;
(四)纸面标书等未按本公告规定的形式发送的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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