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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对中国及台湾地区带织边窄幅织带(narrowwovenribbonswithwovenselvedge)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若取消对涉案带织边窄幅织带的双反措施将会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导致对美国国内产业的实质性损害继续或再发生,因此裁定该案现行双反措施继续生效。在该项裁定中,6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均投肯定票。
2009年8月6日,美国对原产于中国和台湾地区的带织边窄幅织带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对中国的带织边窄幅织带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5年8月3日,美国对中国和台湾地区带织边窄幅织带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5806.32.1020、5806.32.1030、5806.32.1050、5806.32.1060、5903.90.3090、6307.90.9889等。此前,本双案调查终裁及日落复审终裁裁定的中国反倾销税率为0-247.65%,反补贴税率为1.56-117.95;台湾地区反补贴税率为0-4.37%。美国对中国带织边窄幅织带作出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