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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30日,阿根廷生产部在该国官方公报发布第3895/2016号决议,应LINKOLAN S.A.I.C.公司请求,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巴西和秘鲁的精纺羊毛织物(西文:Tejidos de trama y urdimbre con un contenido de lana peinada)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为含不低于85%羊毛精纺的经纬织物、含50%-85%之间羊毛精纺和其他纤维的经纬织物和含低于85%聚酯短纤维的羊毛经纬织物。涉案产品南共市税号为5112.11.00、5112.19.10、5112.20.10、5112.30.10、5112.90.00和5515.13.00。倾销调查期为反倾销立案调查月之前的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反倾销立案调查月之前的3年。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于官方公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选择巴西作为本案替代国问题提交相关评论。阿根廷对中国的精纺羊毛织物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