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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济南检验检疫局了解到,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第175号政令,对《家居用品中有害物质管制法》(昭和48年法律第112号)进行修订,正式把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特定偶氮染料列为有害物质,禁止在纺织品中使用,该政令将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只有符合政令规定的纺织品才能在日本销售。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规定,禁用特定偶氮染料的家居产品范围为:尿布、尿布覆盖物、内衣、睡衣、手套、袜子、中衣、外衣、帽子、床上用品、地毯、桌布、领饰、手帕、毛巾、浴垫及皮革/皮毛产品地板覆盖物等相关产品。按照不使用特定偶氮染料政令:24种特定的芳香胺含量被限制不得超过30毫克/千克。
据了解,日本是山东乃至我国纺织品出口的主要市场,济南市出口日本纺织品的数量和品种约占全部出口纺织品数量的85%以上,货值近1亿美元。其出口产品主要以婴幼儿服装、内衣、床上用品、睡衣、西装、桌布等为主,基本上涵盖了日本《家居用品中有害物质管制法》中的大部分产品。为此济南检验检疫局表示,出口企业应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及时与国外客户联系,调整工艺、完善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照输入国要求组织生产出口,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