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在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高强力纱反倾销案中
再给予1家中国企业以单独税率
2011年9月9日,欧盟发布公告称,在申请获得新出口商待遇的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JiangsuHengliChemicalFibreCo.Ltd.)和亚曼缝纫线(盐城)有限公司(AmannTwistingYanchengCo.Ltd.)2家企业中,决定给予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以新出口商待遇,并且对其征收5.3%的单独税率,但是拒绝给予亚曼缝纫线(盐城)有限公司以新出口商待遇。 2009年9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高强力纱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0年12月,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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