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中国产儿童比基尼发出消费者警告
2011年7月11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对中国产儿童比基尼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塞浦路斯。该儿童比基尼适合2~4岁孩子穿着,款式/型号编码为F626。 由于该儿童比基尼上装有系绳,如果儿童使用错误,存在致其被勒窒息的危险。该产品不符合欧盟的相关标准EN14682。 目前,塞浦路斯主管部门已下令将该商品撤出市场。 为此,建议国内有关生产和出口企业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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