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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带织边窄幅织带作出反补贴终裁(见下表)。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0年8月25日对该案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若为肯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对涉案产品发布反补贴征税令。
2009年8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带织边窄幅织带进行反倾销调查,对中国大陆的带织边窄幅织带进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58063210.20、58063210.30、58063210.50和58063210.60。2009年12月14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补贴初裁,裁定中国大陆涉案企业的补贴率0.29-118.68%。
美国对中国带织边窄幅织带作出反补贴终裁结果
生产商/出口商
补贴率(%)
姚明织带饰品有限公司(Yama Ribbons and Bows Co., Ltd.)
1.56(微量)
长泰荣树纺织有限公司(Changtai Rongshu Textile Co., Ltd.)
117.95
中国普遍
1.56(微量)
微量:发达成员的补贴率低于1%;发展中成员补贴率低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