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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对来自包括中国在内的第四组国家和地区的人造纤维织物实施离岸标准价格

                     

  2010年11月26日,阿根廷官方公报上公布阿根廷联邦收入管理局(AFIP)2970号决议,对来自包括中国在内的第四组国家和地区的人造纤维织物实施3.78-16.77美元/公斤不等的离岸标准价格。相关产品的南共市税号5516.21.00、5516.22.00、5516.23.00、5516.24.00。上述决议将于11月30日起生效。(驻阿根廷使馆经商参处编译)

  注:第四组国家和地区:韩国、朝鲜、中国、菲律宾、香港、台湾、印度、印度尼亚西亚、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泰国、新加坡和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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