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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出口儿童服装因为设计缺陷遭遇通报风险

                     

  近日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人员对1批出口到意大利的儿童羽绒服实施检验时,发现这批产品存在小部件安全性能缺陷,不符合进口国安全标准。

  进过检查不合格原因在于:一是儿童服装腰带无固定端,可以自由活动,不符合欧盟EN14682-2007标准中“束带要缝合在服装上,至少在2出口点中间处固定在服装上”的要求,存在由于腰带缠绕使儿童窒息的风险;二是样品包装袋上没有窒息警示标识,存在家长因为疏忽使儿童窒息的风险。经过辽宁检验检疫局进一步调查,发现产品不合格主要原因在于国外客户提供给企业样品存在设计缺陷。

  该案例很具有典型性,突出反映2方面问题:一是国外贸易商对本国有关法律法规不了解,导致提供样品本身存在隐忧。在国外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普遍对儿童服装、玩具等儿童用品安全性非常关注,相关法律法规有着严格、细致的要求。此类产品又往往从发展中国家进口,导致本国贸易商和设计师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设计出的产品常常存在安全性隐患,不符合其本国标准。

  二是我国一些儿童服装出口企业对相关国家技术法规了解不足,风险控制能力亟待提高。我国大多数出口服装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通常由国外采购商需求而定,儿童服装只是生产的1类产品,因此对儿童服装产品特殊要求缺乏警惕性,对相关国家技术法规和强制标准缺乏了解,对可能存在的安全性能缺陷识别能力较差,更少见在企业生产环节予以有针对性的有效风险监控。

  儿童服装在2009年被列入法检目录,在进出口时需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进行检验。2009年1季度欧盟RAPEX系统公布对中国输欧盟产品通报中,涉及纺织、服装类商品有44项,以儿童服装为主。在我国出口儿童服装中,绝大多数都是按国外客户提供样品进行生产加工。经检验检疫部门调查,由于国外客户提供样品存在设计缺陷而导致我国出口儿童产品不合格情况并不罕见。对此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在加强搜集国外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资料,对服装出口企业开展有针对性地帮扶和检验监管服务的同时,建议相关儿童服装出口企业应该树立“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的第1责任人”意识,对儿童服装特殊要求有高度认识和充分了解,主动加强对有关国家技术法规的学习,了解国际相关的技术法规和强制标准并时刻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对自主设计出口产品要反复审查,避免出现安全隐患;对国外贸易商提供样品,一定要认真检查,避免由于存在安全性缺陷导致贸易纠纷的产生。

  与此同时,儿童服装出口企业应该提升生产管理水平,充分做好应对金融危机影响的准备。由于金融危机下世界性需求减弱,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有加强趋势。在这种形势下,建议出口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高度重视国外行业发展动态,一方面要提升自身生产管理水平,有效提高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应该尽可能地采用输入国标准,这些标准是相关国家市场准入的门槛,出口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认真执行。对于儿童安全保护要求较高的国家,出口儿童服装的生产企业应按照输入国标准,从安全、环保等性能方面严格要求,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

  另外还应该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儿童服装生产企业之间的沟通,以交流经验、增加理解、消除恶性竞争,共同提高应对国外各种贸易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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