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欧盟RAPEX系统共公布严重危险消费品通报126项,比上月下降12.5%,但是同比增长32.6%。其中对中国输欧产品通报共73项(不包括台湾和香港地区的6项),占当月欧盟通报的57.9%,环比下降20.7%,比2008年同期增长12.3%。
在该月发布通报中,西班牙对中国通报18项,占据首位,涉及产品主要是服装类产品12项和玩具4项;其次是希腊对中国通报13项,涉及产品包括服装类产品9项和玩具3项等;波兰和芬兰分别对中国通报7项,并列第3,涉及产品绝大部分是服装类产品和玩具。
从我国被通报的产品来看,玩具被通报的频率最高,共有27项;服装类产品紧随其后26项。
窒息仍然是通报主要原因,共计26项,在所有被通报原因类型中占据31.3%;化学危险紧随其后24项,占比28.9%;致伤14项,占比16.9%;触电8项,占比9.6%;火灾和烧伤各4项,名列第5。对通报频率最高的玩具进行分析可以看到,窒息16项是比例最高的潜在危险,主要是因为细小部件极易脱落,如被幼儿吞食,可能导致窒息;化学危险6项是通报中出现较多的问题,有毒增塑剂、偶氮染料、重金属超标是主要原因。另外服装类产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鞋类产品中因为含有富马酸二甲酯13项可能造成化学危险,儿童服装中因为颈部和腰部抽绳9项不符合欧盟有关标准可能造成窒息危险。
4月份经营方自愿采取补救措施的共有31项,在所有措施类型中比例是42.5%,比2008年同期的27.8%有较大提升;欧盟成员国主管机构采取强制措施的有41项,占比56.2%;采取强制辅于自愿措施的比例相对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