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改对韩国聚酯短纤维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
2009年5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2005年6月10日株式会社Huvis(HuvisCorporation)就其反倾销税率向欧盟一审法院提交申请;2008年7月8日欧盟一审法院裁定取消欧盟委员会于2005年3月17日作出的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因为欧盟一审法院发现,欧盟委员会在原调查和于2003年12月发起的期中复审中就计算株式会社Huvis的反倾销税率上使用不同的计算方法,这没有充分的根据。据此,欧盟委员会重新就株式会社Huvis及其他合作公司的反倾销税率,并重新修改于2005年3月17日作出的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见下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55032000。 1999年10月欧盟对原产于韩国的聚酯短纤维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0年12月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03年12月欧盟对原产于韩国的聚酯短纤维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2005年3月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欧盟修改对韩国聚酯短纤维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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