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丹宁布采取临时最低限价措施
阿根廷工业及旅游部长2009年11月9日签署第23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窄幅混纺机织物(丹宁)采取FOB离岸价格每米3.13美元的临时最低限价措施。涉案产品南方共同市场税号5208.43.00、5210.49.10、5209.42.10、5209.42.90、5211.42.10、5211.42.90。该措施于2009年11月14日生效,有效期4个月。 |
查看所有评论
锦桥纺织网—资讯频道> 外贸信息>正文 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丹宁布采取临时最低限价措施
查看所有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