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全取向丝、全拉伸丝、纺丝拉伸丝、涤纶扁平丝作出反倾销终裁
2009年9月29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泰国、越南的全取向丝、全拉伸丝、纺丝拉伸丝、涤纶扁平丝作出反倾销终裁(见下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54024700。 在本案中,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ONGKUN GROUP CO.LTD.)、桐昆集团浙江恒盛化纤有限公司(TONGKUN GROUP HENGSHENG CHEMICAL FIBRE CO.LTD)、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JIANGSU HENGLI CHEMICALS FIBRE CO.LTD)和无锡神羊工贸实业有限公司(WUXI GODSHEEP INDUSTRY & TRADE CO.LTD.)向印度商工部递交申请,要求获得市场经济待遇,但印度商工部并未给予任何1家以市场经济待遇,并因无锡神羊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在初裁后未向商工部递交任何资料而将其视为不合作企业。在终裁中,印度商工部以任何合理的依据(any other reasonable basis)来计算中国涉案产品的正常价值。 2008年5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泰国、越南的全取向丝、全拉伸丝、纺丝拉伸丝、涤纶扁平丝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9年1月,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初裁。 印度对原产于中国、泰国、越南的全取向丝、全拉伸丝、纺丝拉伸丝、涤纶扁平丝作出的反倾销终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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