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俄罗斯将零关税进口工艺设备规定延长9个月
2009年1月8日,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发布第9号总统令,批准将零关税进口工艺设备规定有效期延长9个月,命令自2008年10月1日起生效(原规定有效期至2008年9月30日止)。命令规定,零关税适用于单位合同值超过2万美元,2003年后生产的设备,列入命令的产品有纺织和缝纫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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