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减税的空间还有多大?
认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为促进经济增长而进行适度减税是必要的,但不能过度减税。一则是因为过度减税将隐藏财政风险,削弱财政支出保障功能,不仅将影响到政府正常运转,而且将削弱政府对贫困地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削弱政府对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住房等民生领域的支出能力,加剧中国区域发展失衡、产业结构发展失衡和收入分配结构的失衡,实质上是对市场公平和社会公平更大的损害。二则是因为过度减税并不能达到预期的刺激经济增长的效果。我国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存在差异,美国等发达国家是以所得税等直接税为主体,减税主要也以减免所得税为主,减税可以有效刺激企业投资和个人消费,从而刺激经济增长;而我国是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减税拉动需求的效应不大。从所得税来看,在当前由于国际市场需求低迷、劳动力成本增加、人民币升值、企业贷款困难等因素造成企业微利或亏损的情况下,减免企业所得税意义不大。而从个人所得税来看,由于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规模不大,覆盖率低,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不高,通过再次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减免个人所得税拉动需求的作用也有限。从流转税类看,增值税将于2009年1月1日转型,已相当于减税1200多亿元,而且减免流转税具有拉动物价下降的机能,因此,在当前情况下也不利于改善市场预期以促进内需的增长。
误区三:减税必能减负 通常,减税的最直接收益群体是企业和个人。因此,民众对减税寄予厚望,认为“减税必能减负”。但实际上,纳税人的总负担包括税收负担和非税负担,减税只能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但不能减少纳税人的非税负担,减税所留下的空间有可能为各种收费所占据,“减税”未必就能够“减负”。因此,必须同时实施强有力的减费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发挥与减税政策相同的扩张效应,促进企业增加投资和居民消费,扩大国内需求。此外,减税将直接减少政府财力,这就意味着政府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也会相应减弱。 如果说2008年政府一系列减税措施是减税的“过去时”,那么以减税和增支为特征的积极财政政策则是政府刺激经济的政策“现在进行时”。其所产生的经济刺激成效在不久的一段时间内将凸显出来。据此,笔者认为,那种认为我国目前还存在着进一步大规模减税的空间的说法是没有科学依据的,我们必须认识到减税并不是调控经济的惟一手段,灵活运用预算、税收、国债、贴息、转移支付、政府采购等多种政策工具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当然,我国目前不存在进一步大规模的减税空间,并不意味着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的调整就停滞不前。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下,我国经济政策战略应是反周期应急举措与中长期可持续发展和深化改革相衔接,在进行反经济周期调节的同时解决体制、结构等方面的深层次矛盾,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在当前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背景下,应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继续积极推进税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税制,努力构建一个统一税法、公平税负、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格局的税收制度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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