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临时收储棉花包装质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公告(2013年度[收储]第12号)
各交储企业: 根据《2013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交易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储备棉成交时按照100元/吨的标准实时扣划棉花包装质量保证金。2013年度棉花临时收储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释放棉花包装质量保证金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内地库点收储棉花包装质量保证金释放流程 经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棉总公司”)验收确认崩包(炸包)比例不超过3%的,中储棉总公司将及时通知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释放相关企业的棉花包装质量保证金,企业如需查询,请与企业所在区域交易市场办事处联系。 二、新疆库点收储棉花包装质量保证金释放流程 鉴于新疆库点收储的棉花需要发运至内地承储仓库,新疆库点收储棉花的包装质量保证金将从交易市场统一划拨到中储棉总公司。待棉花发运至内地承储库后,对于崩包(炸包)比例不超过3%的,由中储棉总公司将相关包装质量保证金直接退还给交储企业;对于崩包(炸包)比例超过3%的,由中储棉总公司直接扣除棉花包装质量保证金,用于崩包(炸包)棉花的复包。企业如需查询,请与中储棉总公司联系。 特此公告。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更多纺织专业资讯,关注锦桥纺织网微信公众号。微信搜: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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