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桥纺织网—资讯频道> 棉花信息> 收储>正文
各交储企业: 为有效防止“转圈棉”,经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2013年度临时收储的新棉棉包取样规定如下: 加工企业在生产打包环节,必须对棉包两侧进行样品切割,其中一侧样品完整取样用于仪器化公证检验,另一侧样品必须完整保留以区别于以往年度的棉花。对本公告发布之后加工且不符合本规定的棉包,一律不得交储,不接受储备库初验和纤检机构入库质量核查。 特此公告。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中国纤维检验局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