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储备棉投放交易有关准备工作的公告(2013年第2号)
各纺织用棉企业: 有关部门决定,近期将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储备棉竞卖交易系统出库销售部分国家储备棉,为使有关企业提前做好交易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资格审核和入市手续办理 请按照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和交易市场于2013年1月7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审核参与储备棉竞卖交易资格的公告》(2013年第1号)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证金 为确保履约,符合竞买者资格的纺织用棉企业须在参加交易前,在交易市场预存不少于30万元的保证金,以保证交易的进行。竞卖交易中,交易市场从交易商预存保证金中根据成交数量按1000元/吨暂扣履约保证金(总额不少于10万元)。交易商保证金不足将暂停交易,直至补足为止。请交易商根据资金余额和预计交易数量预存足额保证金,确保交易正常进行。交易市场预存储备棉竞卖交易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金融街支行 账 号:0200216819200056225 或: 开户行:建设银行北京苏州桥支行 账 号:11001079800049005023 或: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长虹桥支行 账 号:35200188000087429 或: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民航大厦支行 账 号:021001040003041 或: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 号:20399990010100000038471 如交易商拟将其存放于交易市场其它账户上的保证金划转到储备棉竞卖交易保证金账户,须本单位出具同意划转的资金调拨单传真,并由资金调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 按有关规定,交易市场只接受本企业的汇款作为交易履约保证金。 三、委托办理合同和其它手续 为方便参与交易的交易商及时办理成交合同签订、提货单办理等相关事宜,经与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协商,允许买方交易商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事务,即成交的买方交易商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购销合同上签字,授权委托人凭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到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办理提货单和开具增值税发票。 委托代理人由买方交易商自主确定,并向交易市场出具有关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为降低买方交易商办理业务成本,提高业务办理速度,交易市场免费为买方交易商提供交易市场工作人员作为其委托代理人的人选之一(有关委托代理人联系表见附件2),一旦接受书面授权,这些工作人员可代表买方交易商在有关合同上签字并代办提货单领取、寄送等手续。为防止发生纠纷,买方交易商授权交易市场工作人员为委托代理人时,需针对每份合同成交棉花分别出具委托书,也可出具一份总的委托书。买方交易商也可以委托任何单位的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可针对每份合同成交棉花分别出具委托书,也可出具一份总的委托书。所有买方交易商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在交易市场备案。 四、其它 1、由于收储交易具体启动时间、每日收储库点和数量的不确定性,请有关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适时决定何时办理入市及接受资格审核、预存保证金等手续。 2、为方便交易商及时查询储备投放交易保证金到账和释放的情况,以及便于已成交的购销合同管理,交易商可通过交易市场交易商自助管理系统的“投放交易保证金”和“合同查询和打印”模块分别查询本企业储备棉投放交易保证金情况,以及打印购销合同和查询合同签订情况,具体通过中国棉花信息网“2013年储备棉投放交易”专栏下载《2013年储备棉投放交易保证金查询及合同打印操作说明》并按说明进行操作。 3、为使参加储备棉投放交易的交易商熟悉有关操作程序,交易市场自2013年1月10日起至正式投放交易开始的前一日下午3:30-3:50将投放交易模拟系统向交易商开放,以供交易商学习和模拟交易。 4、交易市场业务电话及传真: (1)交易市场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106850。 (2)投放交易咨询及入市手续办理:请与企业所在区域交易市场服务中心(或新疆办事处)联系,具体见附件。 (3)成交合同传真:010-88087294、59338624。电子传真:010-80115555–512338。 (4)储备棉投放交易保证金咨询:010-59338663、59338665。 (5)成交合同签订及咨询:010-59338666。 (6)储备棉投放交易系统技术咨询:010-59338677。 (7)业务监督及投诉:010-59338640。 具体交易启动日期,请随时关注有关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