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纱线 服装 原料 面料 家纺 坯布 纺机 魏桥纺织 价格 纺织 织里 增幅 毛巾

锦桥纺织网—资讯频道> 棉花信息> 棉花动态>正文

国务院:自贸区暂时放宽对外商从事棉花批发的限制

[编辑:Qsj]  [发布时间:2016-07-20 10:07:11]  [中国棉花网]

  7月1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决定》(国发〔2016〕41号),提出在四大自贸区内暂时调整18部行政法规和4件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共计51项调整事项,其中重点包括允许设立外资独资钢铁企业和暂时停止实施对外商从事粮食收购,粮食、棉花批发,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经营的限制两条。

  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停止实施对外商从事粮食收购,粮食、棉花批发,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经营的限制;外商可以独资形式从事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棉籽油、茶籽油、葵花籽油、棕榈油等食用油脂加工;暂时停止实施对外商从事大米、面粉、原糖加工和玉米深加工的限制。另外,在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从事农作物(粮棉油作物除外)新品种选育(转基因除外)和种子生产(转基因除外)的两岸合资企业,暂时停止实施由大陆方面控股的要求,但台商不能独资。

  本次四大自贸区迎来文件和政策法规调整,可以吸引更多外资进入,粮食收购和棉花批发的限制放宽顺应了我国农业市场化改革的需求。
  



相关文章 (2016-07-20)

纺织专业工具

手机版 | 网站简介 | 锦桥动态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 用户建议 | 企业呼声 | 最新资讯 | 历史资讯 | 成功案例 | 锦桥动态 | 公告栏
锦桥纺织网 客服专线:0532-6688 6655   锦桥纺织网 不良信息举报专线:18561373117   锦桥纺织网 投诉建议:18954212638   锦桥纺织网 传真:0532-6688665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150058号   青岛网监备案号:37020020051866   鲁ICP备15026196号   营业执照公示
Copyright © Since 1999 Sinotex.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锦桥纺织网
本网郑重声明:锦桥纺织网及子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核实,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