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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桥纺织网网站投诉举报咨询调处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加强信息共建共享,推进网上投诉举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维护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网上投诉举报受理职能由锦桥纺织网客户服务部承担,行政部门主管。
  技术部负责网上投诉举报系统维护、更新和升级。

  第三条 客服人员负责投诉举报咨询受理工作,部门主管为监督员,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办理。

  第四条 对投诉举报信息的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开和廉洁高效原则。

  第五条 处理咨询信息的时限为1个工作日,投诉举报信息时限为2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可适当延长处理时限,但最多不超过5个工作日。

  第六条 受理人在对投诉举报信息汇总分类后,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分送相关负责人。
  对非本网站的投诉举报信息,受理人应转送相关部门,或退回投诉举报人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 相关责任人收到分送的投诉举报信息后,应及时组织核查。

  第八条 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核查工作,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第九条 责任人根据核查情况,提出答复意见,并登记备案,同时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投诉、举报人。

  第十条 客服人员定期将投诉举报咨询处理情况汇总上报部门领导,并通报有关部门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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