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棉纱等纳入试点解决“高征低扣”问题
近日,江西省国税局、江西省财政厅发布《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公告》(2014年第12号)。根据公告,自今年11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大米、皮棉和纺织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加工上述产品,也纳入试点范围。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更多纺织专业资讯,关注锦桥纺织网微信公众号。微信搜: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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