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国家计划调整“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对于能耗大、污染重的行业,如钢铁、冶金和资源性产业实行出口限制,导火索则是4月钢材出口量激增。此次出口退税的调整虽未涉及纺织服装业,但是也多少牵动企业敏感的神经。
就在2010年“春交会”上,纺织等出口企业曾表示,他们最关注“两率”的稳定性,其中除人民币汇率外,另1个即是出口退税率。有分析人士认为,2010年我国出口虽然复苏较快,但是前景仍然不稳定。商务部有关人士也在公开场合表示,2010年将保持出口政策的稳定性。
我们不妨回顾一下纺织服装出口退税政策近1、2年经历的几次调整。在较早感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剧烈冲击情况下,国家为保持纺织业稳定发展,在2008年8月至2009年4月间先后4次上调纺织服装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使之从11%逐步提高到13%、14%、15%、16%。
其中2009年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纺织工业和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会议明确加快振兴纺织业,以自主创新、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优化布局为重点,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大财税金融支持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此次会议决定,将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再增加1个百分点,即由14%提高至15%。此举对进一步加大对中小纺织企业的扶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年4月1日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再度上调纺织、轻工等行业的出口退税率。其中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上调至16%,但是尚未达到17%的历史最高点。
不可否认,出口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仍然不可或缺。纺织服装作为国家出口创汇大户,承担着保增长、促内销、助稳定的重要责任。不仅如此,从企业角度分析,大批出口型企业不可能在短期内转向内销市场。出口企业倒闭将直接导致大量工人失业,毕竟纺织服装业承载的吸纳大量劳动力的职能至少在未来5-10年内恐怕是不可替代的。因此国家几次上调出口退税率的着眼点和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事实上,提高出口退税率的政策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收到预期的效果。从自2009年11月份纺织品出口结束负增长后,2010年前4个月纺织品出口净值稳步持续上升。据海关统计,2010年前2个月我国纺织品累计出口额达101.59亿美元,超过2008年的同期水平(94.63亿美元),扣除产品价格等因素的影响,纺织品出口量已经恢复到2008年的水平。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目前已经进入后危机时代,全球经济正在复苏,但是纺织服装业距全面复苏仍然有较大差距,企业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当前稳定出口退税政策对于纺织业相当重要。只有确保纺织品服装出口持续向好发展,才能够维持纺织业得来不易的稳定、健康发展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