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国家对淘汰落后产能的纺织企业实行必要财政补贴。“4050”人员实行有条件的提前退休政策,纳入社会统筹。
2009年,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上下共同努力,奋力拼搏,在这场金融危机保卫战中取得良好成绩,保持了生产经营良性运行,公司被评为2008~2009年度中国纺织服装行业竞争力500强、主营业务收入百强和棉纺色织行业竞争力20强企业。常山股份“整体搬迁、优化升级”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首期工程恒盛分公司更是产销两旺。
近些年常山纺织集团积极响应国家的产业升级的号召,关停淘汰一些落后产能,在这个过程中也碰到了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是众多纺织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都会遇到的。所以本届两会邹晓珊最关注的议题就是:如何在纺织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完善配套政策,确保纺织行业顺利升级。
邹晓珊认为,淘汰落后产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重要和紧迫,而纺织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必然涉及大量的人员安置问题,特别是现存国有大型纺织企业,企业职工多为城镇居民,无论从国家扩大内需还是社会稳定方面考虑,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应成为各级政府决策的前提条件。
为此,在这方面积累了多年管理经验的邹晓珊提出了完整的建议:
1.参照上世纪90年代后期纺织“限产压锭”政策,对淘汰落后产能的纺织企业实行必要的国家或地方财政补贴。
2.对承担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纺织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4050”纺织职工,实行有条件的提前退休政策,纳入社会统筹。
3.如果一次性解决有困难,可采取分段处理的办法,即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纺织职工办理提前退休,对距法定退休年龄6至10年的“4050”纺织职工,逐年解决提前退休问题,先办理企业内部下岗,所需经费由政府、社会保险机构和企业各承担三分之一,待其达到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时,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4.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与国家扩大内需、提高普通劳动者收入相结合,降低纺织企业的税负,提高纺织企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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