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随时待发 出口纺企汇兑风险大降
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共同制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并自7月1日起实施。 《办法》的出台意味着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已进入倒计时阶段,也标志着人民币国际化步伐再次迈进一大步。 银行专家昨天表示,办法实施为相关企业进出口贸易结算提供了极大便利,尤其是与东盟国家贸易往来的企业,过往使用第三国家货币交易需要进行货币交易,存在较大的利率风险,采取规避汇率风险手段往往也导致财务成本上升。试点推行可降低企业成本,对和周边国家贸易业务关联较大的企业来说,肯定有利好作用。 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凌方才表示:“作为贸易企业,我们当然希望用人民币结算,因为无论是和哪国人做生意,最后获得的外汇都是要换成人民币的。” 不过,由于更多企业可使用人民币作为对外支付手段,银行结售汇业务收入短期也会受到冲击。但总体而言,由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速,对于中国经济有正面影响,因此,局部负面因素也会有所抵消。 焦点:企业可享受出口退税 按照此前的规定,只有获得外币付款的出口商才有权享受增值税退税。如果以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则意味着出口商不能享受增值税退税。 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试点企业在办理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报关和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需提供外汇核销单。 与热钱无直接联系 实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后,外界往往聚焦于这是否会推动热钱加速涌入。尽管银行被访人士普遍认为试点与热钱涌入并无直接联系,而且有关部门也已通过系列管理规定加大对外贸易真实性的核查,“但试点后类似的风险是否会被扩大,目前还不得而知。我们还在摸着石头过河,所知道的就是,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资本项下自由兑换现在仍没有时间表。” 难点:人民币结算尚有门槛 瑞士友邦银行上海首席代表余屹指出了三大挑战:一是目前海外人民币来源主要是和我国互换获得的人民币资金和通过出口获得的人民币资金,存在很大局限性;二是国外进出口商将产生人民币资金的结余,短期内中国的银行在海外的分支机构应吸纳该国的人民币资金存款,长期国内金融市场应当逐步对海外人民币资金回流开放;第三,人民币结算必然会对我国金融管理能力、金融人才储备和银行国际化的竞争力提出挑战。 此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还有赖于贸易伙伴的接受程度。港资企业创科实业有限公司行政总监何柏林告诉记者,企业的客户主要在欧美,目前仍很难进行人民币结算。 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速 银行人士强调,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推进加快,理论上来说,势必会对美元、欧元等国际支付货币未来中长期走强构成压力,不过,由于目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仅限于小范围,特别是我国与东盟国家、欧美国家的交易商品种类区别本来就很明显,所以试点短期还不会对主要货币走势有太大影响。 债市波动因素趋多 值得银行业关注的是,根据试点办法,港澳人民币清算行还可以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从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兑换人民币和拆借资金。 人行发言人昨天还表示,为使境外企业人民币资金短缺时能方便地获得人民币贸易融资,境内结算银行可按照有关规定逐步为其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服务。银行业人士认为,随着办法推进,我国利率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所受的波动因素也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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