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资不抵债,浙江纵横控股集团及其5家关联企业,最近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浙江纵横集团曾是国内化纤行业的龙头企业,由于借债过多,去年10月底,浙江纵横陷入财务危机。
时隔8个月,6月12日,浙江纵横集团等6家公司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法院予以受理,并于16日发布公告,对浙江纵横集团等6家公司依法实施重整并指定相应管理人,相关债权人可在30天内向相关公司管理人提出债权申报。列入重整的包括纵横控股集团、浙江星河新合纤有限公司、绍兴涌金纺织有限公司、绍兴纵横高仿真化纤有限公司、浙江倍斯特化纤有限公司、绍兴纵横聚酯有限公司。
昨天,绍兴市中院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年底的初步调查显示,浙江纵横资不抵债二三十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重整公司中并未包括纵横集团投资的钢铁、房产、水电企业及银行股权。2003年初,纵横集团在河北邯郸建设年产250万吨的中宽带轧钢项目,纵横或持有40%的股权。水电方面,据绍兴市经贸委消息,由浙江纵横集团出资65%和湖北省巴东电力公司共同建设沿渡河流梯级电站总投资11亿元,总装机容量17万千瓦。金融方面,有报道称,浙江纵横集团投资了5家城市商业银行,共持有5亿股,投资金额为7.45亿元。房地产方面,据称,纵横在成都、昆山、镇江、武汉等地投资房地产项目累计达8.2亿元。
金杜律师事务所郑志斌律师表示,作为浙江纵横集团的对外投资企业,未列入重整的公司,可能面临几种情况:一是若与重整公司有担保关系,需要承担相应担保责任;二是纵横集团以其对外投资企业的权益,偿还债务。若需要,纵横在这些项目的股权,可能面临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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