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国税局落实纺织品服装退税率调整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自2009年2月1日起,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4%提高到15%。2008年泉州市纺织品服装出口18.42亿美元,约占全市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一,据泉州国税退税部门测算,本次退税率调整,将使该市每年增加退(免)税额1.25亿元,其中:增加退税额7900万元、增加免抵额4600万元。 做好政策的宣传辅导,及时将政策规定通过内部网传达到各基层单位,并通过外网及时做好对企业的宣传辅导工作,引导企业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加大出口力度,促进我市出口又好又快发展。 引导出口企业及时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用足用好政策,及时下载新的退税率文库、升级退税申报系统,确保税率调整交接期的申报顺利进行。 认真测算分析出口退税率调整对我市出口退(免)税的影响力度,同时密切关注政策出台后的执行情况,做好效应评估。 加强与退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继续落实服务承诺制,加快退税进度,充分利用退税率调高的利好因素共同促进全市外贸出口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应对退税率调整政策出台后各方面的反映,收集各方面的反馈信息、意见或建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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