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特定偶氮染料”与相关标准
近年来,产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普遍关注。纺织产品在染整加工过程中会应用到各种化学品,这些化学品很有可能或多或少地含有部分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有害偶氮类染料的还原裂解之所以成为问题,是因为此类染料被人体吸收时,人体内所含的还原酶会引起染料的还原裂解,此外在与人体的长期接触中,染料可能被皮肤吸收并在人体内扩散,发生还原反应而分解出致癌芳香胺,并经过活化改变人体的DNA结构,引起人体病变和诱发癌症,因此对人类的健康造成一定的隐患。 近期,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与日本纤维产业联盟共同建立了“白名单注册系统”。获得“白名单资质”的企业,可被进入该体系的日本进口商认可,其产品出口日本时无需对特定偶氮染料进行检测。 目前关于禁用芳香胺的限制已成为一项基本的环保标准,日本行业自律标准涉及了22种特定芳香胺物质(见附表)。 早在1992年德国政府就颁布了“食品及日用消费品法”,该法令明确指出在一定条件下裂解并释放出致癌香胺的偶氮染料被禁用;而我国也早在2003就推出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03》,并于2005年1月1日起强制执行,所有在中国销售的纺织品均须执行该标准。虽然目前有很多的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都对该项目进行了限制,但各国的标准仍有一定的差异,具体见下表: 禁用芳香胺也叫禁用偶氮或禁用AZO,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禁用偶氮并非所有偶氮结构的染料均被禁用,只有在特定的还原条件下会裂解生成禁用芳香胺的染料才被禁用。在目前常用的分散染料、活性染料、酸性染料中仍有部分染料在纺织品上染色后会残留有一定量的禁用芳香胺。据某国际检测机构反馈在目前送检的纺织品中仍经常出现对氨基偶氮苯、对氯苯胺、2-萘胺、邻氨基苯甲醚等禁用芳香胺品种被检测到超标,因此无论是染料生产企业还是染整加工企业仍需高度重视对自身产品的环保把控。 例如,过去分散黄23#(即分散黄RGFL)作为我国传统的浅三原色中黄色组分被广泛使用,但该产品的原料为4-氨基偶氮苯,在合成过程中没有反应完全的4-氨基偶氮苯会残留在染料中经过染色后在纺织品存在极大的隐患。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就发出公告停止该产品的生产,并开发出替代该品种的环保型分散黄E-GL200%,该产品具有与分散黄23#相近的色相及相似的应用性能,目前龙盛分散黄E-GL受到了市场的广泛好评并获得国家专利。2007年龙盛公司面对市场不断提升的环保需求,为满足越来越多纺织面料进行OekoTexStandard100检测对染料的高环保要求,成功开发了能全面满足OekoTexStandard100最严格的婴儿类标准的环保速染型EE系列,2008年考虑到国际买家对分散染料热迁移要求,又成功开发了高水洗WT系列,该组染料除了具有优异的水洗牢度和耐热迁移性外,也同样可以满足OekoTexStandard10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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