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共通报召回31批中国制造服装,其中25批召回原因是由于夹克衫、运动衫的帽子系带存在勒死儿童的危险,占我国被召回服装总数80.6%。与此同时,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通报预警系统(RAPEX)共通报召回253批中国制造的服装,其中涉及绳带问题而被召回的达234批,占召回总数的92.5%。显然,“小绳带”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服装出口的“大问题”,也是摆在服装出口企业面前亟待解决的质量安全问题。
早在1996年2月,CPSC即发布了《儿童上衣外套拉绳指南》,旨在避免儿童外衣上的帽带、腰带等勒伤甚至勒死儿童。尽管CPSC的指南不具有强制性,美国与此相关的标准ASTMF1816也只是自愿标准,但事实上,只要CPSC发现儿童外衣的帽子、领子上有绳带就会发布召回,消费者可据此将衣服退回获取全额退款。欧盟虽然没有专门针对服装绳带的指令,但其《通用产品安全指令》(GPSD)中已给出定义,如某类产品没有欧盟的法规,那该产品就必须符合欧盟相关标准要求,对于服装绳带问题,欧委会建议生产厂、进口商、零售商保证儿童服装绳带符合欧洲标准EN14682:2007《童装安全:童装上的饰带和下摆束带规范》或提供等价水平的安全性。
发达国家对中国出口服装的安全、卫生等技术要求越来越高,技术标准越来越严格,分析召回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已是当务之急。究其原因如下:
一是发达国家保护本国企业的需要。近年来,欧美等国家由于金融危机其自身经济状况不佳,出于保护本国纺织服装企业的经济利益,不断以不同形式的贸易保护措施来限制我国服装进口,而召回作为贸易措施的一种形式,越来越多地被采用。
二是发达国家越来越关注儿童服装的安全性。儿童是每个国家的未来,欧盟等国着重从儿童安全方面下功夫。针对儿童服装的现状,欧美等国制定了各类严格的法规对此进行监管,如欧美的EN71,美国的CPSIA法规等。
三是产品设计中存在的问题。一些国外买家的产品本身的设计存在缺陷,而我国生产企业大多又采用OEM代工方式生产,只按照买家要求生产,对产品的设计是否符合国外技术法规缺乏必要的、足够的辨识能力。此外,有些多元化外贸公司在与国外客户签订合同时,不了解服装生产工艺或相关技术壁垒,只看订单有无利润,不对产品本身设计的符合性及其责任归属做出明确约定,因而埋下质量隐患。
四是我国部分服装企业质量安全意识缺乏。服装企业进入门槛低,同类化现象严重,很多情况下企业不能对所生产的产品本身进行质量安全符合性的判断。部分订单不饱满的生产企业,为了追求利润,一有订单便不加评估即盲目组织安排生产,从而导致产品不符合输入国的技术法规要求。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服装出口企业:一是在服装设计过程中,尤其是童装,应尽量避免使用绳带,可用按扣、纽扣、尼龙搭扣等替代;二是如依外方订单设计出口,外方设计中含有拉绳的,应提醒买方注意,对设计进行调整,以避免双方损失;三是加强对欧美纺织服装技术标准的学习,提高应变能力,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