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台纺织品新年有新规
从2012年元月起,我国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开始对在生产、销售或进口至岛内的不同类别纺织产品实施强制性检验制度。本网提醒各类出口纺织服装企业要加以重视,及时掌握标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据介绍,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前后分两次开始对在台生产、销售或进口至台湾不同类别的纺织产品实施强制性检验制度。其中,婴幼儿穿着的服装和服饰附属物已于2011年7月1日开始执行,毛巾、毛衣、成衣、泳衣、织袜、床上用品等将于2012年1月1日执行。此制度实施后,输台纺织品需符合多项要求以通过强制性检验制度才能进入台湾市场,其中包括符合台湾地区标准《CNS15290纺织品安全规范(一般要求)》,以及在产品上、吊牌或其他包装物料上附有商品检验标识,主要测试项目有:游离甲醛、AZO、铅含量、镉含量、有机锡化物等。 在此提醒商家:首先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此制度及相关检验标准;其次,加强产品原辅料采购管理,建立严格的产品合格保证和溯源制度;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对产品内在质量的控制要求,提高自检自控能力,避免因产品质量不符要求而遭受经济损失。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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