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桥纺织网—资讯频道> 纺织学校>正文
2009年3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提高纺织等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会议认为,为落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增长的一揽子计划,全面实施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有必要再适当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会议决定,从2009年4月1日起,提高部分纺织服装、轻工、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和电子信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自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已经连续上调了三次。2008年8月1日将纺织服装的出口退税率从11%调整到13%,11月1日从13%调整到14%。2009年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确定纺织服装的出口退税率从14%上调到15%。此次调整将是2008年以来的第四次调整。 2009年3月25日纺织行业再次上调出口退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