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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业史上的今天】1998年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出疆棉”供货企业名单
1998年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税函〔1998〕115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疆棉”供货企业名单的通知》。
“出疆棉”供货企业名单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提供。对出口企业从非列名供货企业购进棉花加工出口的产品,不得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使用新疆棉生产出口产品实行零售税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126号)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1998年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出疆棉”供货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