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指出:我国45%对美纺织产品需要配额
商务部日前发布《输美纺织品管理公告》,公布了中美纺织品协议中实施数量管理的21种纺织品名称,同时公布了每一种纺织品2006年至2008年的输美协议量。为此,世之维集团总裁樊敏特地从量化的角度对达成的中美纺织品协议进行了分析。 首先,协议所覆盖的品种约占我对美纺织出口的45%。樊敏指出协议中涉及21大类产品、34个类别,约占美原设限类别总数144个的23.6%,占第三阶段一体化类别总数98个的34.7%。其中,34个类别中,有7个类别是第二阶段一体化的类别,17个类别是第三阶段一体化的类别。据美国商务部统计,协议中的34个类别的2004年出口数量与2005年1-8月出口数量分别为37.95亿平方米和39.44亿平方米,分别占144个类别总出口量的的45.71%、45.80%,也就是说,在2006-2008年,我国对美出口的纺织品产品将有45%以上是需要配额的。 其次,协议所覆盖的品种年均增长率可达到14.5%,高于中欧纺织品协议中的34个类别。其中,2006年的配额数量约为28.9亿平方米,2007年配额数量约为32.8亿平方米,2008年配额数量约为38.0亿平方米,2007年增长率13.5%,2008年增长率15.8%,年均增长14.5%,远高于ATC时期1%-2%的年均增长率。 第三,协议的基数约是2004年实际出口的3倍,涉及出口额至少在70亿美元以上。协议中涉及的34个类别2006年的基数为28.9亿平方米,相当于这些类别2004年出口数量的2.9倍,但比中欧纺织品协议的4-5倍要少;按对美出口平均单价3美元/平方米测算,34个类别预计涉及出口额86.7亿美元,扣除基数的使用率等因素的影响,保守估计实际出口额至少在70亿美元以上。 樊敏指出,按照2004年和2005年1-8月美商务部的统计,协议基数略小于2005年的我国对美实际出口数量,分别为2004年和2005年1-8月实际出口数量的76.15%和73.28%;但大部分敏感品种基本上是参照2005年实际出口数量。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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