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二)
三、对策 1、须根据我市的经济整体发展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制定合理的出口增长预期目标,重点扶持经济效益好、对地方经济发展拉动作用大的产品出口。 2、积极调整优化和优化出口产品结构。一是优化贸易方式结构。加工贸易出口每美元退税仅为一般贸易的30%,受出口退税改革的影响比一般贸易小得多。要努力改善加工贸易经营环境,积极简化加工出口手续,大力发展加工贸易。二是优化出口商品结构。2003年全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分别为65%、31%,而我市这两个比重分别为56%、10%。此次结构性调整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低的轻纺、资源类产品退税率下调较多,而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以及农产品退税率未下调或少下调。因此,要支持和鼓励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的产品扩大出口,加强对附加值高的新产品开发,消化退税率下调带来的成本增长。三是优化出口市场结构。要采取多种方式巩固和发展欧美日和港澳市场,同时大力开拓南美、中东、俄罗斯、非洲市场。通过开发新市场、新客户,弥补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可能导致失去的部分市场份额。 3、多渠道筹集周转资金,保证及时退税。一是各级政府在制定年度财政预算时,必须根据新增出口退税负担的需要作出安排。二是根据垫付25%退税的需要和利息承受能力向银行借款,用于地方同步退税的周转,在中央与地方结算后及时偿还。三是在企业急需退税资金周转、财政资金或银行借贷未到位的特殊情况下,可通过与企业协商,向企业筹措短期资金用于退税运作。即先由企业借出地方承担退税部分的资金额,使企业及时收取全额退税资金,而地方承担部分待与中央年度清算后连同利息一并偿还给企业。这种方式可使企业及时得到75%的应退税款,其余25%的退税款连利息也能够在一年内结清。 4、积极争取省对我市困难地区的扶持。对实施新出口退税机制后财政运作困难最大的恩平、台山两市,要积极争取将其列入省财政对外贸出口扶持政策“以奖代补”的范围。建议市财政、外经贸等部门在前段做了大量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多途径、多渠道积极向省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尽最大努力把两市列入省扶持范围,以减轻两市的财政负担。 5、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本地产品出口。近年来,我市各项鼓励出口优惠政策的贯彻实施,对推动产品出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出口退税机制的改革,应对现行的鼓励出口优惠政策适时进行调整。首先,鼓励出口政策要从以扩大出口额为主要目标,转变为综合考虑扩大本地产品出口、拉动本地经济增长、少增加财政负担等多项因素。其次,政策扶持的重点应调整为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和进出口代理企业的本地产品出口。第三,鼓励出口可实行分级奖励的办法。对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和进出口代理企业出口江门市范围内生产的产品,可给予较高的奖励,以适当补偿出口退税率下调的损失;对出口额较大的加工贸易企业,因出口退税率下调对其基本没有影响,因此可给予较低的奖励;对收购、代理江门市范围外的产品出口,不给奖励。另外,除给予资金奖励外,还可对重点扶持对象给予优先处理出口退税申请等优惠。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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